终于翻译完偶像级人物Rod Johnson 关于Java社区发生的两件大事的看法,希望大家一起来分享。

采纳的力量:为什么没有公司大到足够去拒绝开发人员他们所想得到的东西?

 我们在伦敦的第一周年年会Spring eXchange刚刚结束不久,就陆续传来了许多消息。首先Sun Microsystems得到了MySQL,并且一直意料之中的Oracle收购BEA System终于公告于天下。在发表评议之前,我想先祝贺我MySQL的朋友们,尤其是Marten Mickos,以及我BEA的朋友们。当前的趋势就是并购。 

作为一个开源公司,我们看到MySQL因为它们的努力而得到的丰厚回报而感到无比振奋。我们都见证了Marten以及他的同事都非常努力的研发他们的软件。包括社区以及商业性质在内的开发者们都因此享受到了无数好处。他们是开源的先驱者。更重要的是,当我们在北部的加利福尼亚以及全世界建立我们的商业公司时,MySQL使用者们仍然孜孜不倦的提供忠告与建议,对此我们表示非常的感激。MySQL的成功是应该的,我们希望他们在将来的新产品上更上一层楼。

 

MySQL成了开源交易的新价格标准。到目前为止,还没有哪家开源公司能达到10亿美元。JBoss, Zimbra, XenSource, Gluecode都没有达到,而且前者是几乎后者的总合。

 

MySQLSun收购有一个重大的意义:开源的力量已经可以左右技术方向。在Jonathan Schwartz的带领下,Sun已经改头换面成为一家开源公司。它们投资开源应用服务器GlassFish,他们开源Java甚至他们在NASDAQ的股票代码都叫JAVA了Schwartz所领导的Java而面临一个重大的挑战:你会如何让一个大公司从头开始变成软件公司——挑战强大的职责?我相信Schwartz已经表明从当代软件分发方法中得到了好处,这个方法就是开源。

 

Schwartz在他的Blog中写道:“多年来客户对MySQL的肯定我们是知道的,到目前为止MySQL已经成为最流行的开发平台,当代的开发人员都利用它来建立网络服务。”他也可以简单的写“采纳就是力量”。我的COO Neelan Choksi喜欢说“多少钱都买不到一个社区”。显然Schwartz已经意识到开源需要的是培养:“Sun已经决定效仿MySQL的成功模式——首先投资用于培养社区里的用户与开发人员, 并且仅仅通过商业服务来吸引付费用户。”

 

Sun的这种眼界与领导能力表明他们将来会取得成功,恰恰相反的是Red HatJboss,因为不兼容的销售模式与企业文化冲突。

 

最后,Sun主动以及惊人的价格无可争辩的表明开源已经是主流。

 

我们一直与BEA保持密切联系,其下最近发布的WebLogic服务器也使用Spring,因此关系是紧密的。当然我们也与Oracle也一直保持着紧密的联系。Oracle携其BEA从过去的两个合作伙伴变成一个,势必与SpringSource进行更加完善的合作。

 

综合上述,Oracle显然面临一个艰难的决定是否一个公司应该存在两种应用服务器。我们预想的是:OracleOC4J即将成为历史,WebLogic将是Oracle的焦点。这里驱动仍然是采纳。即使是一个公司有一些天才般的开发人员通过努力,已经强大到有能力去处理一堆客户,但仍然无法使得其应用服务器不受市场约束。WebLogic是一个闭源项目(当然它本身包括了许多开源),多亏它的市场定位(这一点类似于MySQL),有那么多可采纳以及衷心的开发人员, BEA的成功似乎与其努力建造的开发社区息息相关。

 

尽管,Spring在这两个产品上都运行的很好,并且我们也与这两个公司都合做过,但我们还是希望Oracle能尽快表明它(进中间件领域)的意图。Spring的用户当然不必过分担心,这两个平台任意哪个都将让你高枕无忧。

 

有一个链接是将SunOracle共同收购视为一场激烈的碰撞。 Oracle的历史表明他们的就是要碾碎所有的数据库竞争者,而且他们有实力做到。Sun目前在那些高利润的核心业务上已经成为了竞争者。随着Jboss的日见冷落,JavaEE应用服务器将有个竞争者IBMOracle

GlassFish却成为了Sun的黑马。但仍然无法确定是否市场就会因为新人的加入而增长,而且成长中的Tomcat的优势就是本身就是一个平台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原文地址:http://blog.springsource.com/main/2008/01/16/the-power-of-adoption-why-no-company-is-big-enough-to-deny-developers-what-they-want/

 

评论
DigitalSonic 2008-01-25
采纳挺好的,只是我看到的标题是“Rod Johnson 为什么没有公司大到足够去拒绝开发人员他们所想得到的东西”,看了好几遍就是没看懂后半句。。。
kyo100900 2008-01-25
谢谢 DigitalSonic 的建议, 不过个人觉得通篇下来,感觉收购公司的目的就是想采纳其公司原有的经营模式,后来索性就用采纳。因为是翻译,不准确的地方希望多多包涵。
DigitalSonic 2008-01-25
标题看着有点别扭啊,“The Power of Adoption: Why no Company is Big Enough to Deny Developers What They Want”翻译为“并购的力量:为什么没有公司能大到足以拒绝开发者获得他们所要的东西”怎么样?好像这个读着也不是很顺,纯当建议。
lordhong 2008-01-23
不客气,共同进步啊!
kyo100900 2008-01-23
非常感谢 lordhong 的纠正。
尤其是“and the change of their ticker symbol to JAVA”
lordhong 2008-01-23
and the change of their ticker symbol to JAVA
这个不是”甚至他们的订单符号都是JAVA“,而是他们在NASDAQ的股票代码。他们去年把以前用的SUNW改成了JAVA。
lordhong 2008-01-23
更正一个错误:$1 billion 是10亿,而不是1亿。
JBoss好像是卖了$350 million, 3亿5千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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